毕业生档案接收须知 档案管理 2024年01月02日 3233 浏览 户籍在桂林市老五城区(秀峰、叠彩、七星、象山、雁山)的毕业生请告知学校将档案寄到: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 联系电话:0773-2823602,联系人:档案部,邮编:541002。
档案接收 档案管理 2024年01月02日 37367 浏览 一、毕业生档案接收流程 1.户籍在桂林市老五城区的毕业生请告知学校将档案寄到: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联系电话:0773-2823602,联系人:档案部,邮编:541002。
档案转出 档案管理 2024年01月02日 7167 浏览 流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调档函》(由接收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具)原件、与我市场签订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协议书》或《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到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或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人才档案职称通、或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http://www.gxrcda.com/,线上办理档案的转出手续。
档案相关证明出具 档案管理 2024年01月02日 4834 浏览 流动人员开具与人事档案记载情况相关的证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办理,或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人才档案职称通、或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http://www.gxrcda.com/,网上办理。
档案查阅 档案管理 2024年01月02日 10711 浏览 1、查档单位出具《查档介绍信》,查阅人携带《查档介绍信》、查阅人身份证原件到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查阅档案。 2、其它无单位人员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他人或本人的档案。 3、查阅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要求单位委派两名党员查阅,严禁涂改、圈划、抽取、增添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4、查阅档案的单位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如需从档案中取证,需经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印。
退费通知 档案管理 2024年01月02日 3757 浏览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发[2014]90号文件精神,桂林市人才市场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并对预缴的2015年1月1日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进行了退费处理。请尚未办理退费手续的尽快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一、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