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调档函》(由接收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具)原件、与我市场签订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协议书》或《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到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或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人事人才”或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www.gx12333.net)—“个人办事”—“人才服务”—“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档案的转出手续。
2、根据规定,档案一律不能自带。流动人员办理完转出手续后,市内单位提档的 须出示单位开具的《提档介绍信》和提档人身份证原件,市外的须通过机要渠道转递档案。
3、由于中国邮政机要处理中心位于桂林北站附近,我中心定于每周四集中寄送档案,请您安排好时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