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才市场档案服务管理专栏

1、查档单位出具《查档介绍信》,查阅人携带《查档介绍信》、查阅人身份证原件到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查阅档案。
2、其它无单位人员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他人或本人的档案。
3、查阅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要求单位委派两名党员前往查阅,严禁涂改、圈划、抽取、增添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4、查阅档案的单位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如需从档案中取证,需经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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