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动人员开具与人事档案记载情况相关的证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办理,或通过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人事人才” 或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www.gx12333.net)—“个人办事”—“人才服务”—“档案服务” 网上办理。
2、档案转入、转出、证明开具业务的办理,不能亲自办理而委托他人代办的除带齐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亲笔手写《委托书》及受托方的《身份证》原件。
1、流动人员开具与人事档案记载情况相关的证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办理,或通过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人事人才” 或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www.gx12333.net)—“个人办事”—“人才服务”—“档案服务” 网上办理。
2、档案转入、转出、证明开具业务的办理,不能亲自办理而委托他人代办的除带齐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亲笔手写《委托书》及受托方的《身份证》原件。